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附件7: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本、专科退役复学/退役入学的在籍学生每学期享受不低于1850元/学期的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与贫困生国家助学金不可兼得)。经学生个人申请、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局、学校学工处审核,2026年春学期共有125人符合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发放条件,总资助金额23.125万元。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15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请联系学工处:0515-8858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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